山东: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
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山东推进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,广泛引进各类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。
积极引进各类民间资本投资入股
“简单地说,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,就是在组织形式上由农村信用社变更为农村商业银行,产权制度上由股份合作制改制为股份制,同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,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机制。”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、理事长张建民表示,因此,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化改革,必须依靠各类民间资本的广泛参与。
在产权改革过程中,山东省联社确定了打造多元化、本土化股权结构的目标,指导改制法人机构广泛引进民间资本,凡是认同服务“三农”战略、追求长期投资价值的民间资本都可以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。
在实际工作中,引进了优质民营企业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村种养大户和社会自然人等投资入股。
截至今年6月末,全省农村信用社股本总额699亿元,其中民间资本股本占比高达96%;其中已组建的53家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427.73亿元,民间资本占比达96.54%。
重点引进优质民营企业 提高法人股占比
为优化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,完善资本补充机制,山东省联社按照“每家农村商业银行法人股占比不低于50%、超5%以上大股东3-5家”的标准,指导拟改制法人机构通过鼓励引导、集中推介、上门募集等方式,广泛引进省内外规模大、实力强、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。
截至今年6月末,全省已组建的53家农村商业银行的法人股占比达56%,其中民营企业法人股东2784户,金额229.82亿元,占53家农村商业银行总股本的53.73%。
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农商行的公司治理
为建立符合现代银行制度的运行机制,山东省联社指导各法人机构主动把管理规范、效益良好的民营企业代表以及懂经营、会管理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经营者吸收到董事会、监事会,促使民间资本在法人治理框架内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,逐步强化产权对经营管理行为的有效约束,转换了经营管理机制,提升了法人治理水平。大量认同服务“三农”战略的民间资本参与公司治理,进一步巩固了服务“三农”的市场定位,做到了“改制不改姓,改名不改向”。
同时,加强经营管理,提高民间资本的投资回报。积极推动农村商业银行由较为粗放的规模扩张型发展模式,向精细管理的内涵发展模式转变,加强经营管理,提高经营效益和资本收益率。
据统计,全省已组建的53家农村商业银行,近几年平均年资本收益率达到27%以上,股金分红比例一般在12%以上,最高的达到20%。
“目前,我们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加快推进剩余33家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,计划增资扩股约130亿元,为各类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提供了非常好的机遇。”张建民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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